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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國內游戲只要游戲內有付費設置,都需要通過版署的審核通過方可上線運營。從初衷來說,這有利于將不良游戲及早篩選掉,避免對社會造成不良的影響,特別是青少年。
實踐中,如何定義不良游戲,是否能將不良游戲篩選掉,以及不良游戲是否會影響青少年健康發展,都是需要認真探討的問題。而對于游戲需要獲得版號才可上線運營,結合行業實踐情況,出現了以下問題:
1、審核標準模糊,造成的影響是游戲開發公司及相應的出版社會盡可能地減少任何可能會導致【被否決】的內容。因為游戲版號審核只有若干次打回重審的機會,超過次數后要重新進行漫長的排隊,且本身打回重審也要等待漫長的過程,所以,對于爭分奪秒、一擲千金的游戲行業,絕不希望再在審核環節造成拖延,因此也就會將任何可能導致審核出現問題的內容徹底清除。例如:在實踐過程中,游戲開發公司為達到*快的審核速度和爭取盡早上線,會主動剔除或避免一些在日常生活中司空見慣的詞匯,諸如“中毒”、“酒”、“血”、“骷顱”之類的詞匯,這些詞匯或文案未必是版署禁止的,但為了避免出現任何一點否決打回的風險,游戲公司也不愿意去保留這些內容。
我認為:因為審核標準模糊,既無益于篩選不良游戲,也降低了游戲產品的可玩性和品質,從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游戲行業的健康發展。
2、游戲上線內容和審核內容存在明顯不一致。如前所述,因為審核標準的模糊和游戲行業爭分奪秒的特性,游戲公司會盡量將提交審核的游戲盡量往審核要求去“靠”。然而,這也就導致了游戲的整體品質下降和對玩家的吸引力不足。因此,不少游戲公司在實際開發的過程中,會將提交審核的游戲包體和實際運營上線的游戲包體分別開發,以圖瞞天過海。提交審核的游戲盡量滿足審核要求,但真正上線時則與通過審核的游戲不一樣了。而監管部門受制于人力所限,也難以對上線后的游戲內容與通過審核時的內容逐一進行對比。如此,審核就形同虛設了。
3、版號審批政策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審核的標準不明確,同時也暗含著審核標準的不斷變化。不斷變化且模糊的審核標準,加上完全不可預期的版號審批“開門關門”時間、每期過審的數量,各種不可預期的因素,使得國內游戲公司在進行游戲開發時,面臨極大的風險。本身游戲開發即是一項高投入高風險的事情,如果遇上版號審批的不確定性,無疑會令游戲開發公司和投資者望而卻步,不利于行業的健康發展。
在實踐過程中,可以發現越來越多的游戲開發公司將重心轉移至海外,并不是國內市場潛能已盡,更可能是受國內的版號審批政策所影響。
今年仙俠類手游的市場很好,為搶占市場,我公司*近集中開發了幾款仙俠類手游,但是目前國家政策對游戲版號監管特別嚴,沒有版號我公司根本沒有辦法上線游戲。*近,運營總監說他認識其他公司有幾個已經停運的游戲版號資源,建議我可以購買來用該版號“借殼上市”,可是我總覺得有一些風險,想問問是否合適?
游戲版號是游戲的身份證,批準游戲版號是行政機關的一種行政許可行為。因此,將游戲版號置于市場中流通、出租或出借,是一種破壞出版市場秩序的行為,國家歷來就明令禁止版號交易。
目前,實踐中常見的版號交易方式主要有直接簽訂買賣/租賃協議、以授權形式實現買賣或租用,或者將對方公司進行整體收購等。無論采取哪種方式,如果貴公司通過合法的轉讓將對應的游戲+版權號購買過來運營,則屬于正常的商業運作,沒有商業風險。但是,如果貴公司套用版權號,即使用購買來的版權號,而實際運營的游戲內容卻是自己新開發的游戲,或者雖然是運營購買來的游戲,但是整體游戲風格有了巨大改變,其畫風、玩法、人物均有巨大變化的,均可能會被監管部門認定為新作品,進而被認定為非法出版物,這會導致貴公司承擔相應的刑事、行政和民事責任。轉讓或受讓之前,請先將具體的情況咨詢專業人員,聽取其對于此事是否合規的意見。
主要經營:一般項目:信息技術咨詢服務;企業管理咨詢;軟件開發;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咨詢策劃服務;網絡技術服務;廣告設計、代理;會議及展覽服務;計算機軟硬件及輔助設備批發;軟件銷售;電子產品銷售;通訊設備銷售;財務咨詢;稅務服務;融資咨詢服務;商標代理;版權代理(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企業地址位于武昌區中南路街武珞路460號聚豪華庭11層3室,所屬行業為商務服務業,經營范圍包含:一般項目:信息技術咨詢服務;企業管理咨詢;軟件開發;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 ...
游戲版號全稱《網絡游戲電子出版物審批》也叫游戲出版運營的批文號,是由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審核發布的,對于游戲根據著作權(游戲軟件著作權,含網絡游戲)法和[計算機游戲軟件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游戲軟件廠商或者個人作者開發的游戲軟件在開發完成后就受到著作權(游戲軟件著作權,含網絡游戲)法的保護。
游戲版號是對游戲名稱的保護。著作權證書保護的是游戲的代碼,名字登記是可以重復的;
而游戲備案登記的作品名稱是根據著作權證書的名稱(可以是簡稱)來的,是不允許重復的。
例如現在有甲乙兩家運營公司,游戲軟著登記證書的名稱均為A,甲公司先辦理了游戲版號(名稱A),乙公司則不能以A來申辦游戲版號(不能重名),要申報版號只能先進行軟著名稱變更。而且甲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讓乙停止以A名稱運營推廣該游戲的。
隨著游戲市場的火熱,國家對游戲的審核監管力度正在逐步加大(手游也不例外),游戲版號也是其中審查的重點。不具備游戲版號面臨強制下線的可能,下線意味著損失信譽、用戶丟失等一系列問題。而且有朝一日可能會全面監管起來(預測)。
游戲版號引起了很多單位的重視,已成為與一些發行公司和代理公司進行合作的必要文件。
七大類游戲(不涉及政治,軍事,民族,宗教,沒有劇情介紹,角色扮演等題材內容且無故事情節簡單消除類、跑酷類、飛行類、棋牌類、解密類、體育類、音樂舞蹈類、休閑益智國產移動游戲 簡稱:七大類) (手游不需要做防沉迷備案,但是除了王者榮耀它是特殊的,具體想了解查去年新聞噢。)
【棋牌類申請版號:不能直接比大小的賭博類型棋牌游戲,比如牛牛、炸金花、德州撲克。】
非七大類(帶有對戰、角色扮演、劇情等非上述類型國產移動游戲簡稱:非七大類)
很多人都在想我其實就想辦一個游戲版號,有的是被第三方合作方要求有這個證,為什么辦個版號牽扯一大堆證件出來?屬實有點蒙?有的人根本不敢相信,覺得都是騙子搞推銷的,那么下面我來澄清下我們不是騙子,解釋下為什么牽扯這么多證件呢?
(解:如果公司只是負責研發沒有運營那么可直接申請ICP然后來申請版號。)
但是游戲運營類的公司,就必須要申請網文,然后才可以申請ICP,*后才能申請版號
(解:公司想運營游戲必須要去文化廳做上線運營備案,那么文化廳會讓公司提交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所以必須辦了網文然后申請ICP *后才可以申版號。)
有人問到那為什么辦理網文? 如果是游戲運營公司,你的游戲肯定要上線推廣運營,那么你必須要去文化廳做游戲上線運營備案 這是文化廳會要求公司提供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所以必須辦理網文,并且你是游戲運營公司必須要辦理ICP那管局也會要求你提供網文才可以辦理ICP,然后才可以辦版號。
游戲軟件著作權就是游戲的源文件的版權,這塊肯定是開發商才有的,而且ICP許可證一般是游戲運營公司才有的資質(有部分游戲開發商也有ICP許可證),如果說游戲運營商辦理游戲版號,那么肯定需要得到開發商的軟件著作權授權,如果開發商自己去申請,那么首先需要得到運營商的ICP許可證授權,或者自己公司去申請ICP許可證;也就是說雙方都可以申請,但是,每款游戲只可以有一個版號,也就是說,如果是運營商辦理的游戲版號等到合作起到了,開發商想找別的運營商代理游戲,那么只能讓之前的運營商注銷了游戲版號之后才可以再次申請。這種情況下,在協議書里面一定要注明,否則對方不給注銷,那么您這款游戲就沒法讓其他公司運營。為了避免日后不必要麻煩,大多游戲開發商都選擇自己企業辦理的。這樣對方就只有負責運營游戲,而所有的版權都在游戲開發商手里。
以上編輯我是把盡可能用到的想到的知識都寫上了,若有不詳細大家見諒,或電話咨詢我。